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(SFC)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(AFRC)周一(28日)聯合簽署新版合作備忘錄,正式將獲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(VATP)等機構納入與傳統證券公司相同的財務匯報與審計監管框架。此舉意味著香港數位資產市場正由初期的發牌准入,延伸至更為嚴謹的財務穿透與日常監管。
本次備忘錄的覆蓋範圍從傳統上市實體,擴展至獲SFC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、持牌法團、認可基金及開放式基金型公司,同時包含核數師(審計師)所執行的審計與鑑證工作。
雙方建立起資訊共享、案件轉介、相互協助及協調檢查等機制。若審計過程發現財務風險訊號,可直接觸發證券監管執法動作;反之,監管檢查發現的問題也可延伸調查審計師的執業品質,要求虛擬資產業者遵循一致的編帳與審計紀律。
在穩定幣與整體監管佈局方面,香港《穩定幣條例》已於2025年8月1日實施,金管局於2026年4月10日發放首批穩定幣發行人牌照。監管條例規定,發行人須聘用認可之獨立外部審計師定期核證儲備資產與發行面值。
結合2023年6月生效的VATP發牌制度(至2026年4月持牌平台增至約12家)以及規劃於2026年提交立法會的託管監察法案,本次備忘錄補齊了會計審計穿透的關鍵環節。
相較於美國《數位資產市場清晰法案》(CLARITY Act)於2026年9月在參議院遭到卡關、主管機關轉而依靠行政豁免的做法,香港選擇以跨機關合作備忘錄快速平移傳統金融的監管經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