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:上市櫃、逾億元營造工程違反職安法將加重罰鍰

為了督促企業落實職安法相關規定,減少職業災害發生,勞動部今 (27) 日宣布,上市櫃公司、營造工程金額超過 1 億元等甲、乙類對象,如有違反職安法重點條文或發生重大職災,都將加重罰鍰,修正要點即日生效。

勞動部修正發布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案件處理要點」,針對一定規模事業單位、違反法令情節及重複違反情形等提高罰鍰額度,以提升嚇阻力。

職安署說明,為強化監督檢查效能,促使業者積極預防職業災害,要求事業單位善盡職安衛管理責任,因此,針對職安法重點違反條文、重複違反法令情節及發生重大職業災害者,提高罰鍰額度及重複違反的累計裁罰額度。

其中,甲類 (上市、上櫃公司、營造工程金額超過 1 億元或勞工人數超過 300 人之其他行業) 第 1 次違反規定罰鍰從 6 萬元提升至 10 萬元,並按次累加 10 萬元。

乙類 (營造工程金額 5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或勞工人數 6 人以上 300 人以下之其他行業) 第 1 次違反規定罰鍰從 3 萬提升至 6 萬元,並按次累加 6 萬元。

甲、乙類以外的業者則歸為丙類事業單位,並維持現行第 1 次違反規定罰鍰 3 萬元,並按次累加 3 萬元,以降低對微型企業及承攬金額不高之營造業所造成的衝擊。

此外,考量雇主有保護勞工身心健康的法定義務,若雇主為不法侵害案件之行為人,經通知改善未改善者,將加重其罰鍰金額,如為甲類第 1 次違反規定即處最高罰鍰 15 萬元;另原事業單位如因未善盡危害告知或承攬管理責任,致承攬人勞工發生死亡等重大災害,第 1 次違反即處最高罰鍰 15 萬元。

職安署提醒,修正要點即日生效,凡於生效日起,實施檢查的違反法令案件,一律依修正後的裁罰原則處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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