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信三雄爭論合併後頻譜超標議題,中華電 (2412-TW) 認為,台灣大 (3045-TW) 併購台灣之星後,頻率資源將大幅增加。對此,台灣大今 (19) 日晚間回應,即使兩家業者合併後,整體頻寬仍少於競業,且頻率重新繳回再分配也損及用戶權益。
台灣大認為,三大電信合併案通過後將展現新態勢,遠傳合併亞太電形成的新遠傳,將擁有 3GHz 以下頻寬達 210M、中華電則有 200M,新台灣大則為 180M,若以總頻寬 580M 計算,三家都有頻段超過三分之一的問題。
另外,以每百萬用戶可使用頻寬來看,新遠傳將有 916 萬用戶,每百萬用戶使用頻寬為 22.93 MHz、新台灣大共 978 萬用戶,每百萬用戶使用頻寬為 18.4MHz,從總頻寬或每百萬用戶使用頻寬而言,合併後的新台灣大頻寬仍少於競業。
台灣大強調,為全力維護用戶權益,且能及時解決三家業者共同有的超頻問題,盼主管機關援引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 4 項之條文「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、受讓、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」妥為裁處。
台灣大指出,台灣之星 200 多萬用戶目前所使用的 900 頻段 10MHz x 2,若繳回 5MHz x 2,形同用戶在手機低頻 900 頻段馬上減少使用原頻段的一半,若依競業以一己之私而罔顧公眾權益之意見,將嚴重損害用戶權益,實不足採,應交由主管機關合併考量。
針對中華電提及多出的頻譜應繳回、重新釋出進行公開競標,台灣大對此回應,頻率重新繳回再分配,除了勞師動眾、曠日費時更損及用戶權益,相信主管機關定能發揮治理智慧,鼓勵業者致力提供全台消費者更穩定及多元的服務。
中華電日前提到,業者完成合併後,頻率資源將大幅增加,以「台台併」為例,6GHz 以下總頻寬從 170MHz 增加至 270MHz,大幅提升 6 成,而用戶數則從 710 萬擴增到 980 萬戶,增加 4 成左右。
台灣大將比合併前,有更充裕的頻寬來提供服務,在用戶服務品質、頻率使用效率皆可獲得提升,隨著競爭力提升下,沒有理由再要求主管機關允許其頻寬超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