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電信頻譜超標〉台灣之星首發聲:若頻譜繳回網速比3G更慢

台灣之星首度發聲,若頻譜繳回網速比3G更慢。(圖:台灣之星提供)
台灣之星首度發聲,若頻譜繳回網速比3G更慢。(圖:台灣之星提供)

台灣大 (3045-TW) 併台灣之星引發頻譜超標爭議持續延燒,針對中華電 (2412-TW) 超標頻譜應繳回再重新釋出一說,台灣之星今 (21) 日首度對外表示,若頻譜被要求繳回,剩餘頻寬容量將無法提供現有用戶使用,且網速會比 3G 更慢。

台灣之星指出,至今總用戶數已成長到 280 多萬戶,面對未來與台灣大合併所衍生的頻率爭議,若目前用戶上網主要使用的 900 頻段 10MHz x 2 被要求繳回一半,剩餘頻寬容量將無法充裕提供給用戶使用。

此外,台灣之星指出,繳回後更將嚴重影響所有用戶的上網及下載速度,剩餘的頻寬 5MHz x 2 網速體驗將比 3G 更慢,尤其是影音服務體驗,嚴重侵害到用戶使用品質與消費權益。

台灣之星提到,5MHz x 2 的頻譜非常有限並充分給用戶使用中,因此 900 頻段頻寬對台灣之星 280 萬用戶來說,不只是重要、而是必要,期盼主管機關審核台灣之星與台灣大合併案時,應首重原台灣之星全體 280 萬用戶權益的保障。

台灣之星進一步表示,期望主管機關依循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 4 項「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頻寬,經主管機關考量下列因素後,其合計頻寬得不受第一項限制 (1/3 上限):一、頻率使用效率;二、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、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;三、其他重大公共利益。」之規定為合宜之裁處,以兼顧公共利益與消費者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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